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1.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研究制定落实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的政策。推动修订农村土地承包法,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继续开展土地承包权有偿退出、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做好农村改革4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