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中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解读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苏静谈到,对于一名党员干部来说,法律是其作为公民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其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比如,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这是纪律所明令禁止的,搞了就是违反政治纪律。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等,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这就不符合规矩了。
再比如,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是就有人打“擦边球”,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居住但不是正式定居,就觉得可以不报告;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离婚、结婚许多年,也不向组织报告。这些都是不讲规矩的表现。规矩一旦被突破,离违纪就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