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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农村“一户一宅”是怎么算的?什么情况下会被收回?

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但是“一户一宅”到底怎么算,很多人并不是太清楚。而且因为各种原因,咱们农村农民一户多宅的情况也较为普遍。那么农村一户多宅合法吗?会不会被收回,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一、“一户一宅”是怎么算的?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除此之外还要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到底多少人为一户,基本上是以公安机关印发的户口簿为准。单身汉一个人也是一户,父母子女六口之家也是一户。所以,一户怎么算可以看看自家的户口簿。

2、还有要特别要注意的是在宅基地申请的时候,很多地方对于户也是分大小的。一般来说:1-3人为小户; 4-5人为中户, 6人以上(含6人)为大户。相应的大户宅基地应该多分,小户宅基地应该少分。

3、那一宅有多大面积呢?一宅,按农村确权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为准,20平算一宅,150平也算一宅,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政策规定以及每户人口的多少。

二、“一户多宅”合法吗?会不会被收回?

“一户一宅”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虽然法律有明确规定“一户一宅”,但是咱们农村“一户多宅”的情况却很普遍。我们具体来看一看2019年的这几种“一户多宅”会不会被回收。

这四种情况的“一户多宅”会被收回

1、没有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私自增盖楼房。

2、建设过程中超出审批面积建房。

3、没有经过经过正常的审批手续便私自建房。

4、不再属于农村村集体成员仍在宅基地上建房。

这几种情况的一户多宅是不合法的,如果地方在清理一户多宅时,那么是要被收回的。

什么情况下的“一户多宅”不会被收回

1、面积总和符合宅基地面积标准。

2、因农房继承、赠与等合法途径形成的一户多宅(已有一户宅基地的本农村集体成员)。

3、宅基地合法买卖(同一集体经济组成内部成员)。

4、因管理部门衔接问题造成的一户多宅。

5、符合当地分房建房条件未分户而另行建筑造成的一户多宅。

这几种情况下的“一户多宅”有其历史成因,是合法的,通常是不会被强制收回。退一步说,哪怕因为各种原因最终要被收回那么也是必须合理补偿的。

点击次数:806   更新时间:2018-12-10 17:12:03   【打印此页】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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