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贵州省财政、扶贫部门了解到,截至2018年第三季度末,贵州省财政下达至贫困县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内资金共计286亿元,贫困县计划整合相关涉农资金279.32亿元,已整合261.69亿元,并已完成支出123.93亿元。
据了解,2016年以来,贵州省开展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涉及66个贫困县。在中央层面确定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资金基础上,贵州把省级财政与中央所对应的省级专项资金全部纳入。2017年各贫困县进一步推进整合试点工作,扩大整合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效率,增强资金的脱贫成效。
据介绍,在试点工作推进过程中,贵州省打出“组合拳”,按照省负总责,在全省66个贫困县实施试点工作,在确保投入只增不减的前提下,将中央和省级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权、项目审批权、资金管理权完全下放到试点县,由贫困县自行安排、自主使用。试点县上报的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由贵州省财政厅会同贵州省扶贫办会审,并指导试点县修改完善整合实施方案。同时,修订省级资金管理办法及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发挥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的资金监管作用,及时解读并公开发布工作开展情况,坚持公开公示,强化绩效考评。
据悉,整合试点政策鼓励贫困县将相关涉农资金“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将资金投向脱贫攻坚中最急需而县级又无力解决的地方,补齐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短板,提高了项目安排准确度和脱贫攻坚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