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日前启动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为符合相关条件的昆明、曲靖、保山等7个州市的185.47万名低收入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据云南省民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受国际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云南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总体水平逐月攀升。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2019年5月调查结果显示,云南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的食品单月同比涨幅为6.9%,其中昆明、曲靖、保山、昭通、普洱、临沧、红河的涨幅超过6%,达到启动云南省低收入群体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
为缓解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云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上述7个州市根据本地价格涨幅情况,制定相关措施,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助对象为2019年5月在保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
根据云南省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基数进行测算并依据相关政策规定,上述7个州市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5元至31元不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元至17元不等。
据介绍,此次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工作计划于今年7月20日前完成。